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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丰城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
日期:2021-11-25 10:59 浏览:507

根据工作需要,市人大办、市政府办、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、市委统战部、市总工会、新城区管委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0名科级以下(不含科级)工作人员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     一、选调职位和名额

1.市人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:2名;
2.市政府办(公务员)及下属事业单位:4名;
3.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:4名;
4.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:4名;
5.市委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:1名;
6.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:1名;
7.新城区管委会:4名。
(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)


二、选调范围及条件
(一)选调范围
全市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(市政府办含公务员)编制工作人员(不含教师、医生)。
(二)选调条件
1.政治素质好,品行端正;
2.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,并取得相应学位;
3.现职务层次为科级以下(不含科级);
4.工作年限: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需工作满2年(含试用期1年),乡镇街道公务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(含试用期1年),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(含试用期1年),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;
5.能吃苦耐劳,承担高强度工作;
6.身体健康;
7.历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(试用期转正视同合格)及以上等次。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公开选调:
1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2.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;
3.未满试用期的;
4.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。


      三、选调程序

(一)报名
1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
2.报名时间: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下午17:00。
3.报名地点:
市人大办:市行政中心六楼608室,
联系电话:0795-6608212;
市政府办:市行政中心四楼405室,
联系电话:0795-6608555;
市委组织部:市行政中心十楼1023室,
联系电话:0795-6608511;
市委宣传部:市行政中心十楼1024室,
联系电话:0795-6608318;
市委统战部:市行政中心五楼540室,
联系电话:0795-6608768;
市总工会:市总工会(梦祥路189号)4楼409室,
联系电话:0795-6298557;
新城区管委会:新城区管委会(人才教育小区东侧)2楼204室。联系电话:0795-6608885。
4.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:
①《丰城市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2)一式两份;
②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;
③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。
每人限报1个职位。
(二)资格审查
根据选调条件要求,由选调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,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,取消选调资格。
(三)考试
1.报考市人大、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、市委统战部、市总工会、新城区管委会职位:
分笔试、面谈,各按百分制计分,笔试、面谈成绩各占50%。
①笔试。由命题小组提供相关素材,考生根据提供素材撰写调研文章,并用电脑现场写作(排版)。符合选调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:1;达不到开考比例,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。笔试具体时间、地点见准考证。
②面谈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照招聘计划1∶2的比例确定面谈人员(如末位同分一并进入面谈)。进入面谈环节人员自愿放弃面谈的,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面谈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2.报考市政府办职位:
分笔试、面谈,各按百分制计分,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。
①笔试。由命题小组提供相关素材,考生根据提供素材撰写调研文章,并用电脑现场写作(排版)。符合选调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:1;达不到开考比例,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。笔试具体时间、地点见准考证。
②面谈。面谈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照招聘计划1∶2的比例确定面谈的人员(含末位并列人员)。面谈主要了解考生分析问题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、气质形象等方面综合素质。进入面谈环节人员自愿放弃面谈的,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面谈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体检
根据考试总成绩(其中政府办选调人员只按面谈成绩)从高分到低分按1: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。体检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。体检不合格的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,体检时间、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。
(五)考察
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,由市委组织部联合相关部门对考察对象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进行全面考察,根据考察结果,分别确定拟选调人员。考察过程中若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的,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(六)公示
按照相关要求,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,对拟选调人员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、丰城发布、丰城党建微平台等进行公示,公示5个工作日,进入公示环节不再进行递补。
(七)办理调动手续
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,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,试用期满表现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,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。
四、组织领导
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,选调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,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、市委编办、市人大办、市政府办、市委宣传部、市委统战部、市总工会、新城区管委会具体操作实施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实行诚信报考制度,凡存在材料弄虚作假、考试作弊等情形,以及进入面谈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,记入考生诚信档案,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丰城市组织的各类考试;
2.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;
3.本次选调考试全程接受监督,举报电话:0795-12380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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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年11月24日